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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冷链食品管理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分析及建议

发布时间: 2024-07-07 03:21:13   作者:新闻中心

  10月17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官网公布消息称,在对青岛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溯源调查过程中,从工人搬运的进口冷冻鳕鱼的外包装阳性样本中检测分离到活病毒。这是国际上首次在冷链食品外包装上分离到新冠活病毒,并证实接触新冠活病毒污染的外包装可导致感染。这也再次说明,冷链食品风险监测工作务必格外的重视,不可松懈。为保障群众食品安全,规范冷藏冷冻食品监管,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市场监管局对冷链食品管理进行全方位检查、调研,总结了行业管理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建议与对策。

  部分企业为控制成本,造成冷链食品不制冷运输。根据最新统计数据,玉林市目前建有冷藏库145座,容积为174845.2立方米,冷冻库169座,容积为138897.3立方米,气调库22座,容积为11153立方米。其中农产品批发商业市场冷库43座,容积为38010.5立方米。在仓储运送过程中,冷链物流公司物流成本高,相对于普通运输高40%~60%,低温货的运输温度一般在-1℃~16℃,冷冻货的运输温度一般在-20℃~-10℃。一些经销商或物流作业人员为控制成本,不按冷链物流规定操作,在物流过程中关掉制冷设备,用普通仓库和普通货车代替冷库和冷藏车储存运输生鲜类食品,导致冷冻类食品安全得不到保证,监管部门排查工作难度较大。另外,一些企业经费紧张,融资支持力度不足,冷链物流车辆未及时来更新制冷设施,会出现运送过程停止制冷情况,造成食品品质变质。

  为避免货车空跑,冷链运输车辆混合使用。一些县城市场的食品冷链运输率低,为降低运输成本,冷藏运输车辆常常混合使用,部分冷藏车存在单程拉生鲜,返程拉百货的现象。如部分冷藏车辆从防城港或凭祥拉海鲜或水果到广东,从广东返回玉林却拉百货。如果混合使用的过程中未能对冷冻库、冷冻冷藏车辆等场所进行相对有效消杀,或所运输的普通货物微生物较多,则存在交叉污染、影响冷冻货物品质的风险。部分经营者经营的进口冷藏冷冻品没有消杀记录。

  部分冷冻冷藏食品经营户对冷链食品管理不规范,冷链食品溯源不到位。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在对全市冷藏冷冻食品进行常态化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现,部分冷冻冷藏食品经营户无法出具食品进出库台账(包括食品的品名、产地、进出库时间、数量、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等),进口食品没有查验并留存海关出具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没有与所提供服务的销售者签订代储合同(载明寄储方合法身份、营业地址、联系方式、食品储存方式、委托代储食品标签内容等)。

  部分冷冻冷藏库的温度不符合食品规定的存储温度要求。禽畜肉类及肉制品应稳定保持在空气温度-18℃~-20℃为宜,空气相对湿度保持在95~98%,冷冻食品经营户为方便零散食品存取,通常会在店面放置冷冻柜展示产品,因为顾客经常打开冷冻柜取出冷冻产品查看,导致冷冻柜的温度往往高于适宜存储禽畜肉类及肉制品-18℃~-20℃的温度规定。同时,部分冷冻柜未安装温度报警器,中心温度如果高于-18℃~-20℃不会发出警报,也许会出现冷冻柜高于适宜存储禽畜肉类及肉制品温度情况,因此导致安全风险。

  冷链物流基础设施不足,冷链食品存在“断链”现象。现有冷链物流公司少,公司发展缓慢,经销规模小,服务标准不统一,特别是乡镇和农村一级,农产品采集后,未能及时进行存储,鲜活产品的储存和运输无法通过冷链设施有效衔接,“农产品上行”货损货差比较大。由于企业对冷藏车、冷链仓储等寄递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生鲜农产品公路运输的冷藏运输量偏低。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有80%左右生鲜农产品仍在常温下流通,腐损率达25%以上;冷藏运输率只有20%左右,在冷链储藏、运输、销售等环节存在“断链”现象。这种生鲜农产品高腐损率亟待通过加强冷链覆盖等方式来进行改善。

  基层现有检测设备跟不上检测需要。以玉林市某县为例,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立于2005年,除检验新冠病毒的相关仪器是今年新采购配备外,其余设备均采购于2009年,目前已使用11年之久,已经满足不了慢慢的升高的检验测试要求。随着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检测等项目纳入常态化防控措施,检测试剂和防护物资配备更是不足,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检测工作的开展。

  加大对冷链物流行业的信贷投放力度。建议出台有关政策,加强冷链物流行业的扶持力度,适当延长贷款期限,降低贷款利息。鼓励创新金融理财产品,允许库存产品等有价物资和冷藏运输车、冷藏集装箱等资产作为抵押,给予特殊的比例流动资金贷款。

  落实冷藏冷冻品及冷链物流车辆消杀责任。建议出台冷藏冷冻品及冷链物流车辆消杀规范化性指导文件,明确相关责任,落实经营者要对进出库的进口冷藏冷冻品及冷链物流车辆进行全覆盖消杀,精确到每件产品及每辆冷链物流车,并做好消杀记录。

  建立健全冷链食品追溯制度,落实食品管理“一票通”制度。建议国家层面建立健全全国冷链食品追溯制度,严格实施生鲜、冷鲜、冻鲜农产品全程监控与质量、鲜度追溯制度,推动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在自治区层面建设全区食品监管数据中心,将食品冷链过程作为重要内容,纳入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推行农产品温湿度全程监控、全程追溯。严格落实食品经营户主体责任,完善索证索票查验制度。督促食品经营者进货时索取可追溯凭证,并索取供货商的纸质或电子证照及质量检验合格报告。督促食品经营户建立食品进出库台账(包括食品的品名、产地、进出库时间、数量、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等)。督促提供食品冷冻仓储服务的经营者与所提供服务的销售者签订代储合同(载明寄储方合法身份、营业地址、联系方式、食品储存方式、委托代储食品标签内容等),并约定双方权利、义务,明确双方食品安全责任,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经销从国外购进的冷冻冷藏肉品,除法律和法规要求的索证索票外,还要具备海关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同时推动有条件的食品生产经营者采用电子化台账管理,增加冷链食品溯源管理效率。切实做到食品来源可控、去向可查。

  加强对冷冻冷藏食品经营户协同监督管理力度。因为冷冻冷藏食品流通性很强,建议国家出台相关文件,加强各省(区、市)冷冻冷藏食品经营户协同监督管理机制,形成监管无缝衔接。在监管中严格要求冷冻冷藏食品经营户按要求安装好温度报警器,将禽畜类肉及肉制品冷冻柜温度调节至-18℃以下。冷冻食品经营户在店内放置冷冻柜展示产品可改为在店内展示产品图片,减少顾客打开冷冻柜取出冷冻产品查看的次数。督促冷冻冷藏食品经营户及时来更新冷链物流车辆制冷设施,按规定操作冷链物流流程,确保冷冻类食品安全。

  鼓励企业加大对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的投入。各地有关部门要鼓励农产品加工、冷链物流、流通企业加快各类保鲜、冷藏、冷冻、预冷、运输、查验等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提高生鲜农产品冷藏运输率。

  加大对基层检测设备的财政投入。建议自治区财政部门加大对全区基层检验新冠病毒的相关仪器等检验设备,以及检测试剂和防护物资配备的财政投入,以满足慢慢的升高的项目检验测试要求,把防护安全工作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