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下发定见 中小学修建二层以上禁用玻璃幕墙
- 发布时间: 2024-10-24 15:32:15 作者:成都保洁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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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省住建厅下发《关于逐渐加强全省玻璃幕墙安全防护作业的定见》,要求既有玻璃幕墙安全保护实施业主负责制,幕墙安全保护费用由业主承当,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运用住所专项修理资金。
定见提出,经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一致,可通过物业服务合同约好,托付物业服务企业承当幕墙安全保护作业,安全保护费用由业主承当。
定见要求,各地对玻璃幕墙做全面排查并树立玻璃幕墙安全档案,存在安全危险危险的,应设置警示标志,当即采纳安全处理处理办法,公示整改时限,期限整改到位。
定见还要求,新建住所、党政机关办公楼、医院门诊急诊楼和病房楼、中小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修建,不得在二层及以上选用玻璃幕墙;T形路口房屋修建的正对直线路段处,不得选用玻璃幕墙。高度大于100米的修建、水平或歪斜倒挂式的玻璃幕墙,严厉制止选用全隐框玻璃幕墙。人员密布、流动性大的商业中心,交通枢纽,公共文明体育设施等场所,接近路途、广场及下部为出入口、人员通道的修建,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予以清晰。(记者 祁正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