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外玻璃爆裂一年多未修复业主:我收到了律师函
- 发布时间: 2024-08-10 21:03:02 作者:成都保洁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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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家住福州融信湾花园小区的林女士向FM全媒体《维权超给力》求助,她家房子外的一块玻璃幕墙损坏了一年半,社区物业却一直没把它修好,更令她惊讶的是,这个月她还收到了一封来自物业的律师函。
据林女士回忆,2019年6月29日,她正带着孩子在小区里闲逛时,突然听到“咣当”一声,接着就接到邻居的电话,说她家外面墙壁上的一块玻璃自爆,砸在了地上。
林女士:“我就绕过去看了一下,发现真的是我们家的玻璃爆了。但是这块玻璃在我们入住之前就建好了,应该是公共区域的外墙,碎开了之后里面露出来的是实心的墙壁。”
林女士随后她将情况反映给社区物业,没想到物业只是安排了工作人员将楼上楼下的碎玻璃清理完之后就离开了,绝对没要修复的意思,而进一步沟通后,林女士从物业那儿得到的答复却是:无法处理。
林女士:“物业是说这块玻璃的保修期已经到了,所以修复玻璃是我们业主的事,但是我们觉得这明明是小区外墙,应该是物业要管理的,不管是申请维修金还是通过什么方式,总要修好的。”
从2019年6月29日玻璃自爆开始,林女士隔段时间就询问物业何时能够修复,一直到2020年5月4日,一位叶经理在业主群里发言称,当月就能完成修复工作,然而直到现在林女士家外的这块玻璃依然空缺在那儿。林女士担心,玻璃缺失会给她的房子带来影响。
林女士:“墙壁再往里面是我们主卧的衣柜,之前下大雨的时候有窗户的地方经常会漏水进来,现在这么大的洞,要是大雨天或是台风天水往里头灌,渗到里头或者流到流下去有麻烦了,要算谁的?”
由于玻璃迟迟没有被修复,林女士认为社区物业没有尽到责任和义务,从2020年开始便不再缴纳物业费,目前刚好满一年,而就在12月5日,她却突然收到一封来自某律师事务所的“催告函”,要求她在三日内缴清物业费及水电公摊费共计3899.69元,及相应的违约金。
FM全媒体记者心野来到融信湾花园B区看到,林女士所在的单元楼已有多处玻璃幕墙出现损坏,除此之外,其他单元楼也或多或少缺了几块玻璃。一些业主和记者说,这些玻璃大多都是突然自爆,好在没有造成人员或是财物损坏,因此大多业主也没有在意。
随后,记者向小区物业客户服务中心反映了林女士的遭遇,相关工作人员叶先生答复称,物业和林女士之间的沟通存在一定误会,因为玻璃是位于公共区域,维修费用不需要业主来承担。
融信湾花园物业叶先生:“因为开发商承诺的两年维保期已经过了,所以现在出现这样一种情况,物业会通过三种方式来处理,第一是启动公共维修基金,第二个是使用小区公共区域经营产生的收益,第三种就是物业先垫付这笔费用。”
叶先生表示,在林女士家外的玻璃损坏后,物业就着手做修复,但由于小区建成入住未满五年,无法启动申请启用公共维修基金的流程,因此目前只可以通过第二、第三种方式来修复。今年以来,物业已经垫付了小区九十几片玻璃的更换费用,但他也没办法保证何时能完成全部修复工作。
融信湾花园物业叶先生:“有的业主因为产权还没办理好,有的则很难接受用公共区域的收益来帮其他人修房子外面的玻璃,所以工作进展还需要一点时间。另外更换玻璃也不是一片一片进行,我们都是一批一批对要换掉的玻璃量尺寸、设计的具体方案、采购,这也需要一些时间。”
叶先生说,同时由于今年公司的预算相对来说还是比较紧张,无法垫付太多的费用帮助业主修复受损玻璃,但2021年制定全年预算时,也将会把这部分的费用计算在内,争取尽快修复完成。
而对于物业向林女士寄出律师函的情况,叶先生和记者说,这是由公司统一安排的,详细情况他并不清楚,但是在他看来,这一年时间里林女士并没有停止享受物业公司的服务,理应及时缴纳物业费。
那么,林女士到底能否因为物业没有及时修复玻璃幕墙,就拒缴物业费呢?福建八闽律师事务所林柏冬律师告诉《维权超给力》,小区公共区域部分出现损坏,本就不该由业主来承担维修责任。
福建八闽律师事务所林柏冬:“如果还在开发商维保的期限内,那就由开发商来做维修,如果已经过了这个期限,也是由物业牵头来做相关的工作,比如向房管部门申请使用公共维修基金。”
林律师表示,如果林女士认为物业没有尽到这方面的责任和义务,能够最终靠向有关部门投诉或是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不能因此拒缴物业费。
福建八闽律师事务所林柏冬:“物业费该交还是要交,因为物业服务的内容很广,不单单是玻璃幕墙,还包括比如小区安保、卫生、园林绿化,这不单单是你个人的消费,既然物业这一年仍在继续提供服务,那业主就应当及时缴纳物业费。”